发文单位:东兰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31日 |
标 题: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兰县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兰政规〔2019〕9号) | |
发文字号:兰政规〔2019〕9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东兰中直区直市直各单位:
《东兰县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管理办法》已经东兰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0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兰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东兰县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生活费补贴管理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科技厅 财政厅 扶贫开发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活费补贴对象和条件
(一)补贴对象:农村户籍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下同)。
(二)补贴条件:
1.已在当地就业服务中心登记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开班的职业技能培训班贫困劳动力学员,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生活费补贴标准
对参加培训且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补贴。
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1次。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生活费补贴申报和拨付程序
(一)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的申报程序。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后,凭培训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它培训合格证书)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贫困劳动力申请生活费补贴应提供的材料。
1.个人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的生活费补贴申请表(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
2.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对象签字“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
4.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劳动力证明。
5.培训对象签字确认的银行卡复印件。
(三)生活费补贴发放情况需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将生活费补贴资金拨付到贫困劳动者“一卡通”账户。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资金发放管理,同时做好台账材料。
四、执行时间
文件执行时间从下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
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个人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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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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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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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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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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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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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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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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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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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类别 |
□ 贫困家庭劳动者 (□ 跟踪户) |
跟踪户脱贫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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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低保家庭 |
农村低保认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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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困人员 |
特困人员认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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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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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后考取证书 情 况 |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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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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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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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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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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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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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承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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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本人签名(按印):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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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股意见 |
审核人:
年 月 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意见 |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意见 |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