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0〕1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履约验收、加强履约验收管理,进而有效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现就),登录系统——我的工作台——履约验收。
(二)项目验收主要流程
首页——点击需验收项——录入验收信息,上传履约验收表(合同验收书)——验收保存。
(三)发票管理主要流程
我的工作台——履约验收——项目查询——项目详情——发票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采购人应自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较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可适当延长验收时间。采购合同约定分阶段验收的,应按合同进行分段验收和出具分段验收书。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工作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表(合同验收书)等相关材料通过履约验收系统上传并进行验收保存,完成履约验收电子备案工作。
(二)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系统中完成验收的项目后,在项目详情页面上传发票,录入发票信息和付款信息。
(三)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的规定执行,如有新文件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五、技术支持与服务
(一)为便于各采购人的学习交流,系统开发方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采购单位履约验收系统操作人员可申请加入河池市东兰县采购单位政采云业务交流钉钉群(钉钉群号:23376553)参加系统培训学习。
(二)系统操作视频及手册已上传至业务交流钉钉群,采购人可线上或下载学习。
(三)系统操作咨询。履约验收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系统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系统运维公司:汇采聚云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韦广18277133131;
2.“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881-7190;
3.“东兰法甲外围app采购业务交流QQ群”:748749618。
(四)业务咨询。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6328633,18776857736。
附件:履约验收系统操作手册——采购人
东兰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Δ
东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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